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内部公告 | 后台管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德育之窗 > 法制学校 > 依法治校

诸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8-06-27 15:15:58  来源:滨江中学  作者:信息中心

诸暨市教育局文件
诸教[2004]45号
诸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镇乡(街道)教育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依法治教,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教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2003)4号]要求、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2003)245号、诸宣(2004)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法制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禾范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创建活动为契机,推进我市教育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教工作进程,增强教育管理部门法治意识和法律监督水平;创建法治学校,逐步建立学校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促进教育改革深入发展的良好育人环境。
二、基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落实。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领导班子有“依法治校示范校”争创计划,有争创责任分解并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有定期专题研究例会制、年度(学期)总结考核制。

(二)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依法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报经教育局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制定并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教育教学、教师、学士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符合法律规定。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三)校内管理体制完善。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制度,在校长主导下的管理运行过程能体现科学、民主、高效;考核激励机制能充分体现“合法合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促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学校党组织、校长、校务委员会、学术组织等各种机构健全,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明确,依法发挥相应作用。

(四)办学活动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法乱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质量良好。

(五)民主管理机制健全。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中小学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时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建议。

(六)教师权益受到保障。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研、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施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七)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对学习有困难,心理、行为有偏差的学生有具体的帮教措施。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不随意开除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八)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学校建立普法责任制、法制辅导员制度,聘任法治副校长。依照《青少年法制学校工作规程》,切实办好“青少年(红领巾)法制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学校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形成。

(九)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总结、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各校对照上述基本标准,组织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活动阶段:4月—5月,学习、对照、部署阶段;6月—11月,整改、深化、巩固阶段;12月,总结申报、命名表彰阶段)。
(二)活动开展过程中,局将适时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拟发《简报》等形式,以推动活动有效展开。
四、创建要求

l、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依法治校是实行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执教为民,建立现代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各校须在认真学习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建立创建班子,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2、以虚促实,坚持“三个结合”。创建活动的全过程,要与依法、科学决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效能相结合;与开展学校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建设法治诸暨”活动相结合;与加强师德、行风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相结合。
3、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深化。严加“防范”、突出“规范”、争创“示范”。各校要严加防范各种诸如违反法律法规及师德师风;依法治校的现象出现;要结合创建活动要求,通过多种途径,抓实抓好议事办事、治教办学的行为规范;要充分发挥整体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要求,创新创建活动的长效、深化工作机制,常抓不懈。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滨江中学开展2011学年新生队列训练
滨江中学开展2011学年
滨江中学第三届班主任论坛开幕
滨江中学第三届班主任
安全在我心,防患于未然
安全在我心,防患于未
滨江中学绍兴市“平安校园”创建迎检(图文)
滨江中学绍兴市“平安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1. 滨江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2. 滨江中学教师校内申诉制度
  3. 诸暨市滨江中学章程
  4. 滨江中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5. 滨江中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新)
  6. 滨江中学青少年法制学校章程
  7. 诸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
  8. 滨江中学学生校内申诉制度
  9. 滨江中学学校管理体制
  10. 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