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绿色学校的管理(30分) 1、作出创建绿色学校决定,提出创建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环境教育的主管领导和小组成员职责。(5分) 2、制定创建计划具体指标和方案,环境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安排,重视校长和教师的环境教学培训。(5分) 3、经常组织创建活动,定期组织自查,不断推进创建工作。(5分)。 4、有环境教学设备和场地、以及一定的教育经费保障,能基本满足创建活动需要。(5分) 5、组织编写环境教学学科渗透的教案,实行资源共享;学校信息交流畅通,组织环境教案观摩、评比;重视各处培训的覆盖面及效果。(5分) 6、注重原始数据、台帐和文件材料的积累,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5分) 二、创建绿色学校效果(70分) 1、加强各学样教材中环保内容的教育研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切实掌握各教材所规定的内容。(20分) 2、组织开展培训、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环境教育活动。(10分) 3、鼓励学生在校内成立环保社团,组织环保科技活动小组,利用活动课教育时间,开展日常活动;结合学校和师生的实际情况,开展各处形式和内容的课外活动,使学生受到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10分) 4、师生有良好的环境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环境教育宣传活动,为环境保护做好事、做实事,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10分) 5、校园规划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节水、节电、垃圾减量、废物回收利用等完成指标情况良好。(10分) 6、学校自身产生的污染(如:生活污水、锅炉房产生的污染等)能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基础设施良好;校园净化、课堂整洁、厕所干净,厨房,餐厅符合卫生标准。(10分) 7、学校环境教育有特色,环境管理有创新,获市(地)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有环境教育论文发表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学生在地(市)级以上环境类(知识竞赛、征文、论文、绘画、摄影、电脑制作等)比赛获奖的,可获加分(值另定)。 注:评选分之和达90分以上者,即达“绿色学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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